各省轄市文廣新(文化)局,省藝術研究院、省曲劇團、省越調劇團:
為進一步推進我省獲得2009年度中央財政專項扶持資金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名單附后)的搶救和保護工作,了解扶持資金的使用情況,按照《中央財政專項扶持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請上述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將今年上半年保護工作開展情況報送省文化廳非物質文化遺產處。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內容
(一)2010年上半年項目保護工作開展情況,應包括項
目保護傳承取得的成績和存在問題;
(二)2010年上半年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應包括開支項
目及相關票據復印件;
(三)2010年下半年項目保護和專項資金使用計劃。
二、時間
2010年7月17日前將附件2報送至省文化廳非物質文
化遺產處,表格可從河南文化網下載。
三、要求
(一)項目保護單位應高度重視,認真填寫,確保匯報
材料屬實。
(二)項目所在縣(市、區)和省轄市文化局要在認真審核后加蓋單位公章并留復印件存檔。
(三)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檔同時報送,紙質材料一式三份,由省轄市文化局統一郵寄河南省文化廳非物質文化遺產處(地址:鄭州市黃河路11號1805室,郵編:450003),電子文檔發送至:feiyichu2009@163.com.
(四)省藝術研究院、省曲劇團、省越調劇團材料自行報送。
聯系人:王立勇
電 話:0371—65907463(傳真)
附件:1.獲得2009年度中央財政專項扶持資金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名單
2.獲得2009年度中央財政專項扶持資金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2010年上半年保護工作情況匯報材料文本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