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文廣新(文化)局,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各有關單位:
日前,文化部下發了《文化部關于開展2013年度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文財務函〔2012〕2085號),對2013年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申報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F就我省2013年度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補助費。
資金將重點向急需開展搶救性保護的瀕危項目傾斜,如項目傳承鏈條幾近斷裂、傳承人年老體弱等;向具有重大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涉及國家文化主權和文化安全的以及重要的少數民族項目傾斜。各地應遵循“統籌規劃,重點突出”的原則,區分輕重緩急,按照瀕危程度和文化價值對項目進行合理排序后申報。
(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補助費。
申報范圍包括第一、二、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已經去世的除外),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萬元。各地應在申報經費時,將當地已經去世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名單一并報上。(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正在復議階段,暫不列入今年申報計劃)
編制資金申報書的同時,需分別填報《2013年度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補助費申報匯總表》、《2013年度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補助費申報表》、《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補助費申報書》。(見附件)
二、申報要求
2013年度補助經費繼續重點支持:1.搶救性記錄和保存。支持采取文字、圖片、音像、多媒體等方式,真實、系統地記錄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口述史、傳統技藝流程、代表?。ü潱┠俊x式規程等全面信息,包括設備購置、采集記錄、數字化加工處理、檔案保存、成果出版等。2.傳承工作。包括租賃傳承場所、購置傳承設備、舉辦培訓、復排劇目、編寫教材等。
各地應本著實事求是,科學合理的原則,按照《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2〕45號)和《文化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央補助地方專項資金使用與管理的通知》(辦財務發〔2009〕21號)要求,精心制訂保護計劃和措施,認真編制和填寫申報書。請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將相關申報材料報送我廳,包括紙質件(一式三份)和電子版(word格式),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報送單位:省文化廳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地 址:鄭州市金水東路22號B區709室(450018)
聯 系 人:王立勇
聯系電話:0371-69699790 69699792
電子郵箱:feiyichu2009@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年度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補助費申報匯總表》
2.《2013年度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補助費申報表》
3.《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補助費申報書》
???????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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