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文非遺〔2010〕28號
各省轄市文廣新(文化)局,有關單位:
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2010年中央財政補助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國家級項目保護專項經費790萬元,國家級傳承人傳承補貼專項經費52萬元。按照財政部、文化部制定的《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6]71號)要求,為規范和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1、請獲得2010年中央財政專項資金的項目單位(名單見附件1)于10月20日前將專項資金使用方案(附件3)上報省文化廳,并在獲得批準后實施。
2、2010年,中央財政按照每人8000元的標準安排了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傳承經費補貼,其中涉及我省65人(名單見附件2)。各有關省轄市文化主管部門和保護單位應與獲得補貼的傳承人進行協商,于10月20日前提供其將補貼資金主要用于傳承和帶徒行為的承諾書(附件4),以便實施監管。該項資金隨后將由省文化廳會同各地文化局統一發放。
3、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合理安排、專款專用”的原則,所獲扶持資金應全部用于國家級名錄項目保護工作。其中項目保護傳承經費的主要開支范圍包括理論及技藝研究費、傳承人及傳習活動補助費、民俗活動補助費、資料搶救整理及出版費等。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補貼經費應主要交由其本人用于傳承授徒活動。省財政、審計和文化等部門將實施專門監督檢查。
有關資金使用情況將作為今后申請和安排中央財政扶持資金的重要依據,請各地按規定時間將材料上報至省文化廳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特此通知。
聯系人:王立勇
電
話:0371-65907463(傳真)
郵
箱:feiyichu2009@163.com
郵寄地址:鄭州市黃河路11號1805室(450003)
附件:1.2010年度河南省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獲中央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名單.doc
2.2010年度河南省獲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資金代表性傳承人名單.doc
3.2010年度中央財政專項扶持資金使用方案.doc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