鑼鼓藝術是我國較為常見的民間器樂演奏形式,它分布廣泛,在河北、天津、山西、上海、河南、湖北、山西等地都有流傳。雖然各地所用樂器不盡相同,但大都以鑼、鼓、鐃、鈸等大音量打擊樂器為主,節奏激越鮮明,演出場面壯觀,藝術風格以氣勢磅礴、威武熱烈見長,主要在各種民間吉慶、典禮場合演奏。
開封盤鼓原名“大鼓”,是開封市特有的一種民間廣場鼓舞樂,它與宋至明四百年間流傳于開封的迓鼓樂密切相關。開封盤鼓演奏所用的鼓是一種木框扁鼓,直徑50厘米,高32厘米,狀如磨盤。鼓框兩邊的一對鐵環上系有一條2.5米長的襟帶,表演者以左肩斜承,挎在身上,使鼓位于腰前、鼓面向上。鼓槌以柳木制成,約拇指粗細,木質硬而有韌性。這種挎在身上邊行走邊敲擊的盤鼓最早在軍隊中使用,后來與民間舞蹈相結合,形成特殊的鼓舞表演形式,表演者裝扮成各種人物,在盤鼓伴奏下做出各種舞蹈動作。開封盤鼓一般在集市、祭祀或節慶活動中表演,清代曾廣泛用于抗旱求雨等民俗儀式。
開封盤鼓有十幾人至幾百人的表演隊伍,表演者在令旗手指揮下,或擊打挎在身前的大鼓,或擊打大镲、馬鑼等銅器,在行進中邊擊邊舞。整個表演氣勢宏大,節奏強烈、熱烈明快、威武壯觀,充分展現出中原兒女粗獷豪邁的氣概,具有極強的藝術感染力。
開封盤鼓植根于民間,深受當地群眾喜愛,長期活躍在開封市區五縣及周邊的縣市,與舞龍、舞獅、旱船、竹馬等民間藝術一道成為當地民眾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民俗學及民族音樂發展史等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參考。
2008年,鑼鼓藝術(開封盤鼓)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